MyLost常見問題

MyLost

在申請前瞭解寄送地址、所需資料、辦理時間和取回條件。

服務內容

  • 適用於取回留在日本的遺失物並向本人海外居住國寄送。
  • 不提供寄往日本國內酒店、機場或其他地址的轉寄。
  • 酒店已確認保管時,可直接前往MyLost網站申請。

辦理流程

  1. 確認物品是否有保管方

    整理已知的酒店、機場、警察署或其他保管資訊。

  2. 檢視條件與資料

    核對寄送地址、歸屬證明及委任狀要求。

  3. 在MyLost申請

    通過品牌網站提交申請,由服務人員稽核資料並辦理取回與海外寄送服務。

常見問題

能寄到日本境內另一個酒店嗎?

不能,本服務只寄到物主本人海外居住國地址。

申請 MyLost 時需要提供什麼資料?

請通過 MyLost 官網按要求提交申請,並準備委任狀(Power of Attorney/PoA)及能夠證明物品歸屬的資料。具體檔案由服務人員結合保管方要求確認。海外收件地址請準確填寫,並按業務要求提供英文地址。

最快3天指整個辦理流程嗎?

不是。任何發運後的配送參考都不包括申請、協調、取回和準備時間,也不保證全部目的地。

寄送路線能提前保證嗎?

須稽核具體物品、包裝和目的地後確認,不能在稽核前保證某條路線可用。

酒店、機場或其他機構找到了我的遺失物,可以委託寄回嗎?

請通過 MyLost 官網提交訂單,由我方提供保管方聯絡、遺失物取回及海外寄送服務,具體領取與交接按保管方要求及物品情況辦理。已知物品保管地點的,請在訂單中提供對應資訊。MyLost 只寄往物主本人在海外居住國的地址。

申請與費用估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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