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Lost常見問題
MyLost
在申請前瞭解寄送地址、所需資料、辦理時間和取回條件。
服務內容
- 適用於取回留在日本的遺失物並向本人海外居住國寄送。
- 不提供寄往日本國內酒店、機場或其他地址的轉寄。
- 酒店已確認保管時,可直接前往MyLost網站申請。
辦理流程
- 確認物品是否有保管方
整理已知的酒店、機場、警察署或其他保管資訊。
- 檢視條件與資料
核對寄送地址、歸屬證明及委任狀要求。
- 在MyLost申請
通過品牌網站提交申請,由服務人員稽核資料並辦理取回與海外寄送服務。
常見問題
能寄到日本境內另一個酒店嗎?
不能,本服務只寄到物主本人海外居住國地址。
申請 MyLost 時需要提供什麼資料?
請通過 MyLost 官網按要求提交申請,並準備委任狀(Power of Attorney/PoA)及能夠證明物品歸屬的資料。具體檔案由服務人員結合保管方要求確認。海外收件地址請準確填寫,並按業務要求提供英文地址。
最快3天指整個辦理流程嗎?
不是。任何發運後的配送參考都不包括申請、協調、取回和準備時間,也不保證全部目的地。
寄送路線能提前保證嗎?
須稽核具體物品、包裝和目的地後確認,不能在稽核前保證某條路線可用。
酒店、機場或其他機構找到了我的遺失物,可以委託寄回嗎?
請通過 MyLost 官網提交訂單,由我方提供保管方聯絡、遺失物取回及海外寄送服務,具體領取與交接按保管方要求及物品情況辦理。已知物品保管地點的,請在訂單中提供對應資訊。MyLost 只寄往物主本人在海外居住國的地址。


